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公告(广西非并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公告(广西非并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广西非并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450103MA5QFR5K0C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 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桂税一稽 罚告 〔 20 25 〕 12 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 地址:南宁 青秀区 市 望园路 19号
电 话: 0771— 5786879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 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桂税一稽 罚告 〔 20 25 〕 12 号)
| 附件下载: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桂税一稽罚告[2025]12号).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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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公告(广西非并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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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 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桂税一稽 罚告 〔 20 25 〕 12 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 地址:南宁 青秀区 市 望园路 19号
电 话: 0771— 5786879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 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桂税一稽 罚告 〔 20 25 〕 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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